当外资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不单单本公司需要做一系列的变更,旗下分公司及分支机构等等
都要做变更登记,意思就是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变更为内资企业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转内资其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营业单位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所签署的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证明的文件资料(企业/公司需要加
盖公章)以及公司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文件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
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隶属企业/公司章程(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4)隶属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核准通知书;
(5)隶属企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
(7)分支机构变更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提交相应的材料;
(8)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应提交审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