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怎么样办理税务登记?
昆明开业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纳税人取得纳税资格的一项法定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九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到我局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要求在我局税务登记的书面报告;
(2)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基本结算户帐号申请书复印件;
(5)企业章程、企业成立批文;
(6)办税员会计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片一张;
(7)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8)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
(9)支票或现金(按照注册资金0.5‰的印花税、发票预收款200元)。
昆明变更税务登记:
《税收征管法》第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自工商执照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如发生以下情况的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改变企业名称;
(2)改变法定代表人;
(3)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
(4)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
(5)改变住所或经营地点;
(6)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
(7)增减注册资金(资本);
(8)改变隶属关系;
(9)改变生产经营期限;
(10)改变生产经营权及其他税务登记内容。
纳税人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手续时,应到发票表格领用处领取《税务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毕带有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昆明注销、停业登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资料,到发票表格领用处按要求填写《注销(停业)企业税务清理申报表》,交到办税服务大厅申请办理注销(停业)税务登记前期手续,经我局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清理后,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纳税人据以向办税服务大厅正式办理注销(停业)手续。
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应当在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注销手续
昆明税务登记年检。换证、挂证:
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必须进行年检年审,并定期换证。办理时限请见我局的有关通告。
纳税人申领税务登记证后,应将正本张挂上墙,自觉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昆明滇创科技有限公司,代办税务登记,联系电话1388813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