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个体户转个人独资企业
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应当向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机关依法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申请书(个人独资企业)》;
2、如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提交投资人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企业名称审核表》、《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及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提交的材料;
4、昆明公司注册住所使用证明(以原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作为企业住所的,可免于提交该项材料);
5、《债务承诺书》;
6、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7、注册昆明公司其他需提交的文件: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类型需先行取得批准文件的,则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意见; 新增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当提交前置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8、个体户转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