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的含义
个人所得税指的是调整征税机关和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和管理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的计算方法
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进行计算,分月进行预缴,由纳税人在次月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
3、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税金、其他支出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办理流程
1、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申报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税收优惠备案审批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为纳税人提供申报纳税办理指引,辅导纳税人申报纳税,提示纳税人填写税收优惠栏目。
3、纳税人可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银行卡(pos机)或现金等方式缴纳税款,办税服务厅应按规定开具完税凭证。
4、办税服务厅人员在相应纳税申报表上签名并加盖业务专用章,一份交由纳税人,一份作为资料归档,一份作为税收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四、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内容包括
经工商局批准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服务业、商业、饮食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个人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取得了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咨询、医疗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